各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促进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发展,建设一支适应当前幼儿教育发展的高质量、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经研究,中心校将于今年六月份举办幼儿教师基本功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各幼儿园在职教师(包括园长),年龄在3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不得弃权,所有比赛项目都要参加;年龄在35—40周岁,自愿报名参加,可报单项也可报多项。
二、竞赛内容及基本要求
本次竞赛分为专业技能、教学能力、教科研能力等项目,比赛形式有技能展示、书面答卷、课堂教学以及论文撰写能力考察等。
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60%)(6月19-20日):
1.专业技能(35%)
(1)自弹自唱(15%):自备乐曲一首(可以在《靖江市幼儿园教师钢琴比赛推荐曲目》中自选乐曲一首);即兴抽签儿童歌曲,边弹边唱。乐器限于钢琴。
(2)绘画(10%):当场完成一幅命题画,作画用工具由参赛者自备。作画时间一个小时。
(3)舞蹈(10%):根据提供的乐曲,独立完整地创编并表演舞蹈一则(准备时间30分钟)。
2.教科研能力(25%)
运用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幼儿教育专业理论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精神,分析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典型案例或有关现象;根据自己参与的有关课题研究以及教学实践中对课程改革有关问题的思考,回答有关问题。本项采用书面方式进行。
第一个阶段结束后,依据成绩取前6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第二个阶段(40%)(6月23日):
1.教育教学能力(35%)
上课:根据规定课题,自制教玩具(课件),借班组织教学活动。
2.教科研能力(5%)
论文撰写能力:提供三年内发表的论文或市(区)级(含)以上获奖论文的原件和证书。
四、奖项设置及其它
本次竞赛将设个人单项奖、综合奖。5个单项奖分别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综合奖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2名。
开展幼儿园教师基本功比赛,是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这次基本功比赛,要以比赛活动为契机,促进幼儿园教师苦练基本功。要将这次活动与评优、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幼儿园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促进幼儿园保教水平的提高。
请各幼儿园于6月15日前将参赛代表登记表的电子文档发至陈金凤邮箱:cjf4620288@163.com,参赛前将登记表和获奖复印件交到中心幼儿园。
附件:1、幼儿教师基本功比赛参赛人员登记表
2、幼儿教师基本功比赛日程安排表
城南办事处中心校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日
附件1
靖江市幼儿教师基本功比赛参赛代表登记表
幼儿园: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单位 | | 专业技术职务 | |
工作年限 | | 任教科目 | | 任教年级 | |
何年毕业于何校 | |
镇(区)该项 比赛获奖情况 | |
三年内发表或获奖论文情况 (复印件附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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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课题研究情况 (可附页) | |
镇(区)中心校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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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城南办事处幼儿教师基本功比赛日程安排表
时间 | 参赛项目 |
6月19日 下午 | 2:00-4:00书面测试教科研能力 4:30-5:30绘画 5:30-6:00参赛选手为第二天的比赛抽签 |
6月20日 | 上午7:30开始参赛选手分成两组同时进行舞蹈、自弹自唱比赛。 |
6月23日 | 前6名选手做赛课准备活动,借班上课 |